北社诗社

 找回密码
 注册北社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北社 诗社 诗词
《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楼主: 木石轩主人

[绝句] 【推荐北社人通读】【评诗要将心比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4-12 10: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木石所言极是,以无情语解诗是最可怕,懂不懂也就罢了,无情则何必写诗读诗呢?

秋池大力支持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3 00: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看去,这么多回贴,我懵了,搞到没人感评啦,河山一片红啦.
诗一定要评的,婉转的方式而已,比如用请教的语气,商量的语气,装不懂的语气等等,诗人嘛,驾驭文字的能力应该比常人好点的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4 13: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由衷之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0 06: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诗是要评的,贴出来也是希望人品人评,梅庐社长说得好,只要不是人身攻击,各抒已见大胆评,怕人砸的诗建议别贴上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3 17: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人有一心,一心也变心,人人将心比己心,天下已同心。
诗者付真心,品者当用心,若不故意便坏心,请君谅其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3 21: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问写这个帖子的时候你自己是否是将心比心的,否则也是空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4 18: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情才能友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北社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社诗社 ( 粤ICP备13049926号 )

GMT+8, 2024-5-17 23:25 , Processed in 0.01435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