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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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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洞箫妃子

申请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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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23: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虽迟来,但心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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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7 16: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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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7 18: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师兄师姐,小女子这厢有礼了……诗院同志,可是连上你一块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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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7 20: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入社细则草案

一、申请范围

1、网络中,只接受中国北社论坛会员申请。

2、非网络,只接受书面申请。

二、申请条件

1、在中国北社论坛使用一个固定ID并且ID必须为汉字。非网络申请人当确定惯用名号。

2、基本通晓格律,允许使用新韵,但古韵、新韵不能混用。

3、诗品与人品的统一。

4、尊重并遵守其它各项诗社章程。

三、申请步骤

1、

(a)网络中,在中国北社论坛发表原创作品6首,并附录个人简介以及诗词学观念。其后,方可在中国北社事务中心填写入社申请。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请。

(b)非网络,书面邮寄原创作品6首,并附录个人简介以及诗词学观念。

2、

(a)网络中,根据社员的意见给予申请人理事会评判。通过初步审核的,将批准申请人为中国北社准社员,考察期为一个月。中国北社准社员享有社员的部分权限,可以访问【中国北社社员风采】版面。考察期,将对申请人的诗词基本理论知识、诗品、人品以及对北社的积极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北社理事会有权提前结束考察期。满一个月不能达到要求者,考察将顺延。

(b)非网络,社长将与理事会成员商讨作出评判。

3、

(a)网络中,北社理事会当根据准社员在中国北社论坛的发帖、参与的讨论,在对其人品、诗品以及诗词知识方面的评估结果上,作出恰当的评判。符合北社发展方向的,将予通过申请成为中国北社正式社员。

(b)非网络,社长将与理事会成员商讨作出评判。

四、关于举荐

1、

(a)网络中,特殊情况,由一位理事会成员举荐,十名以上北社社员附议,可以破格直接批准为社员。其它步骤同第三款第三条所述。

(b)非网络,理事会成员可举荐社会人士入社,其入社结果当有理事会讨论决议,社长批准方可。

2、凡不懂格律,或虽然懂得格律,但写的作品缺乏诗意,甚至不能称为诗歌的,请慎重推荐。

梅庐、石心木人

二00五年九月九日

注:以上细则修订、解释权由诗社理事会所有。2005年9月草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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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 10: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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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 12: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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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3 21: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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