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社诗社

 找回密码
 注册北社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北社 诗社 诗词
《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查看: 4447|回复: 16

[绝句] 满庭芳.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6-1 23: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5 编辑

<P>翠盖停云,红妆照水,濂溪睡起娉娉。冷香浮动,和露亦盈盈。叶叶风前脉脉,徐舟至、欲拒还迎。波心荡,偷移绿步,不语自关情。<BR>无凭。一棹远,漫言未老,玉骨伶仃。纵望极穹天,暮渚烟溟。暗恨萍缘易断,惟落日、时伴江汀。堪怜处,月明有泪,须向远山行。 </P>
<br>
<P><BR></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 23: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上阕,那言那语那景那情那音那韵堪动人,濂溪睡起娉娉。徐舟至、欲拒还迎,不语自关情深得词意。下阕似情调低落了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 02: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云中化蝶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5 编辑

“翠盖停云,红妆照水,濂溪睡起娉娉”喜欢,形象。向姐姐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 03: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5 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 07: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5 编辑

<P>堪怜处,月明有泪,须向远山行。</P>
<P>两片应说都很不错,因情思如此,故在其中无不可:)</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 08: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5 编辑

冷香浮动,和露亦莹莹。是否更形象和直观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 08: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5 编辑

<P>同鹤山老师‘那言那语那景那情那音那韵堪动人’。</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 11: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5 编辑

<P>好词,很喜欢</P>
<P>也极喜上片。</P>
<P>推精。</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 13: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6 编辑

<P>这个词很好,就是下片抒情的地方稍微少了点。</P>
<P>另外就下阕结拍处和各位方家讨论。我不知道楼主参考的是什么词谱,但是就我看到的词谱很多没有在 月明有泪的地方是:平(仄)平仄仄的格式,都是平平仄仄。因为上句是平平仄,下句要是仄音则有不舒畅的感觉。前人有仄声的我还没有见过:譬如易安的:难言处,良窗淡月,疏影尚风流。秦观:伤情处,高城望断,灯火已黄昏。凭栏久,疏烟淡日,寂寞下芜城。清真:歌筵畔,先安枕簟,容我醉时眠。</P>
<P>欢迎大家一起探讨,丢砖头过来。:)<br></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 14:05:03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6-2 14: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6 编辑

<P>一并谢过大家关注此贴!化蝶感动中!</P>
<P>另回天堂:兄台太客气了,写诗我亦在学习中,岂敢言教?当一同探讨,回头细赏大作:)</P>
<P>斋主好:“和露亦盈盈”化蝶曾斟酌过,“露”便有“莹”意,若再用“莹莹”便浅了,而“露”有“重”感,故用”盈盈”突出风荷态:)</P>
<P>方知云易散君:谢君细阅!化蝶参考词谱一般是“白香谱”,据查“唐宋格律”和“词牌释例”,此处都是可平可仄。兄台所说亦不无道理,因前人此处实属作平声者多,但用仄声者亦不乏,如:</P>
<P>少游之“红蓼花繁”---江风静,[日]高未起,枕上酒微醒;</P>
<P>辛公之“柳外寻春”---溪堂好,[且]拼一醉,倚杖读韩碑;</P>
<P>    及“急管繁弦”---休惆怅,[一]觞一咏,须刻右军碑;</P>
<P>曹实庵之“和人潼关”---何年月,[铲]平斥堠,如掌看春耕。</P>
<P>........</P>
<P>就词来讲,化蝶以为,此处平声最佳,但以入代平不减其韵,上去声就差些了,但未尝不可:)</P>
<P>再谢过诸位!</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北社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社诗社 ( 粤ICP备13049926号 )

GMT+8, 2024-5-12 05:21 , Processed in 0.01740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