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社诗社

 找回密码
 注册北社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北社 诗社 诗词
《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梅庐

2012年岁末网络四十六坛诗词联赛方案实施细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15 10: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时车过岳阳未停,写了一首望岳阳楼五律,不知中规否.待发梅庐审定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5 10: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弗庵 发表于 2012-11-15 10:09
前时车过岳阳未停,写了一首望岳阳楼五律,不知中规否.待发梅庐审定吧.

話題自擬,可,等兄發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0 07: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并呼吁诗友们积极响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3 21: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 10: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似順延十天。特此告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3 10: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梅庐 发表于 2012-11-6 15:56
發到我郵箱、QQ中,都可。問好賢弟。

这里用短信发可以不,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3 10: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离歌笑 发表于 2012-12-3 10:22
这里用短信发可以不,呵呵

當然可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北社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社诗社 ( 粤ICP备13049926号 )

GMT+8, 2024-4-25 13:47 , Processed in 0.01463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