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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社集》正式发布中国北社诗社社友名录中国北社诗社章程新人入社申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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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詞版區二 (非公開版區)[将所知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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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0 01: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4 编辑

< align=center><B>中国北社社员交流区说明</B><B><O></O></B></P>
< align=center><B><FONT face="Times New Roman"><O></O></FONT></B></P>
<>根据目前具体情况,考虑到诗社的健康发展,以“做精、做强”原则的四字方针,经理事会研究决定,特设立中国北社社员交流区,此区仅用于中国北社正式社员交流,希望进入此区的社员朋友们注意:<O></O></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FONT>、不以批评为耻、不以被批评为辱;<O></O></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FONT>、彼此坦诚交流,认真回复、切磋,互相提高;<O></O></P>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3</FONT>、关注自己帖子帖子的同时,请关注其它朋友的帖子。<O:P></O:P></P>
<>请大家坦诚交流,练好内功,才是做精、做强我社的基本关键。注意思想有待补充,也欢迎大家的意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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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 12: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4 编辑

社员之会费,不是兄说的收费,而是用在本社员的诗作结集出书等社内合理开支用的,(换句话说,是社员自己用自己的)当时收社员费己明确用途了.与其它无关,盼众友明白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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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0 01: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4 编辑

哦,练笔专区,嘿嘿,知道啦[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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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0 07: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4 编辑

这样做有利提高,我就是不怕批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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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0 10: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版区二的说明拖泥带水兄已经转贴出来。大家可以了解一下。诗社自成立后于网络开设版区,本是借助论坛的平台交流提高,诗社先前却糟乱,不能提高诗社朋友的水平,相反许多朋友马甲多多,掩人耳目,常以无聊事端为始终,诗社也涣散,难以管理不说,对于诗社的发展也是大大不力。目前诗社调整,目的就是各位真诚交流,以宽阔胸怀待人,互相提高,才是正道,也是诗社立足之根本,请各位诗社朋友体察。</P>
<>另外,我想再次声明:关于缴纳社费的问题,在2005年底就已经经过理事会的决议发布,于2006年社员重新登记时候正式实施,此只针对中国北社正式社员。中国北社论坛的注册是开放的,注册并不存在什么费用,请各位朋友不必误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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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 03: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4 编辑

收费并不重要,关键是北社有无收费的诗词游戏教育娱乐的综合水平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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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7 13: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5 编辑

我怎進不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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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17: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5 编辑

老文,你是贵宾,而里面是练功房,刀光剑影的,万一误伤了你咋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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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7 17: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5 编辑

<P><FONT size=6>室有内外,区分一二,人有主客。。。。不知道二区是藏宝还是藏拙?反正偶是看不到的。。。。</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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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8 22: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樱林花主 于 2015-10-6 14:55 编辑

支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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