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使用道具 举报
野夫 发表于 2013-2-28 18:07 谢梅社!半月后见。
而为斋主 发表于 2013-2-28 18:57 如不看此访谈,前二句确有些费解。看后就觉顺畅得多了。
挚殊 发表于 2013-3-1 23:46 我还以为山野也作访谈了
野夫 发表于 2013-3-2 11:29 是啊。故我常说写好诗难读懂诗也不易。因此适当注释说明也是必要的。 问好而为兄!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北社诗社 ( 粤ICP备13049926号 )
GMT+8, 2025-9-12 18:39 , Processed in 0.042298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